潼关肉夹馍协会状告200多商户,到底是维权还是为钱?( 二 )


他认为 , 从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的行为来看 , 该协会并没有起到统一管理、统一标志的作用 , 而是通过维权、对各类商户进行收费 。
直播间也有网友评论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行为“是讹钱”“吃相难看” 。
关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上述“维权行为” , 在吴萌看来 , 可能是该协会试图让“老潼关”这个商标获得更多加盟店 , 然后再吸引更多投资的一种商业手段 。
类似潼关肉夹馍协会这样 , 携注册商标大规模起诉商户的事件 , 并非个案 。
就在前不久 , 河南焦作一些标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胡辣汤经营商户收到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状告侵权的法院传票 , 被告知需要支付3万-5万元的侵权费用、或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 , 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当时的解释 , 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相似 , 称希望通过协会的统一化运作 , 让商家的制作更加标准化 , 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 , 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 。
但很快 , 西华县官方就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 且明确表示“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 , 更是全国人民的 。 ”
实际上 , 如果真想推广地方小吃 , 对其以协会组织进行管理 , 沙县小吃是值得学习的案例 。
1997年 , 沙县当地政府将沙县小吃列为沙县经济振兴发展的支柱产业 , 成立了沙县小吃协会 , 每个乡镇成立小吃推广办 , 把沙县小吃产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负责人考核的关键指标 。 2015年 , “沙县小吃”作为集体商标被沙县政府控股的一家国资企业注册成功 。 为了让沙县小吃走出去 , 沙县政府不但不向外地店主收取授权费 , 还拿出真金白银给予补贴 。 2004年沙县小吃进入上海市场时 , 政府补贴每店1000元;2007年沙县小吃进入北京市场 , 前100家店政府补贴每店3000元 。
本文来自界面新闻 , 采访人员:赵晓娟 , 编辑:昝慧昉 , 36氪经授权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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