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特效”受著作权法保护

12月7日消息短视频产品提供的人机交互特效道具是否受法律保护?被抄袭后可以维权吗?近日 , 杭州互联网法院给出了肯定回答 , 在判决中要求被告方抄袭抖音的特效道具下架 , 并赔偿抖音20万元 。

“短视频特效”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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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的特效道具 , 是2021年抖音十大最受欢迎趣味特效之一的“窗花剪剪” 。 该道具于2月4日上线约10天后 , 抖音发现某短视频平台出现了极为相似的剪窗花特效道具 , 遂将该平台告上法庭 。
抖音“窗花剪剪”春节特效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 , 剪窗花、贴窗花是概念 , 属于思想范畴 , 但如何展示剪窗花、贴窗花可以具象为具体的表达 。
在本案中 , “窗花剪剪”的情境设置包括“鼻尖识别定位”“鼻尖痕迹复制”“纸张选择”“场景设置”“展开方式”等步骤和内容 , 体现了制作者在场景设置、元素创作、画面衔接等方面的具象创作 。 这种表达方式是对剪窗花这一思想的独创性表达 , 理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
法院认为 , 被告特效道具的外观虽与“窗花剪剪”存在差异 , 但整体展示过程和元素内容高度相似 , 很难用巧合解释 。 因此 , 法院最终认定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 , 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
【“短视频特效”受著作权法保护】抖音相关法务表示 , 这是国内法院首次认定“短视频特效”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 并对“人机交互生成内容”的权属及独创性判断确立了司法标准 。 该案判决对遏制抄袭及恶意跟风短视频特效 , 保护行业新型知识产权与创新 , 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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