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排名,没必要!

日前, 一份“2021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清单”在网上多家媒体间广泛流传 。 从该清单来看, 共有15家企业入围 。 巧合的是, 该清单与2020年工信部公布的15家双跨平台清单并无名单变化, 只是在所谓前后排名上略有调整 。 因此, 这份清单一经网络传播, 便引发了多家企业对于排名顺序变化的争议, 可谓几家欢喜几家愁 。
纠结“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排名,没必要!
那么, 作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力担当, 这份清单是否有顺序排名?或者说有无必要进行顺序排名呢?
要回答上述问题, 还要看下为何国家要评选双跨平台 。 对此, 我们不妨从2019年和2020年官方已公布的两批次名单宣传口径来寻找端倪 。
首先来看2019年公布名单时的措辞: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加快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139号), 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推荐、材料审查、专家评审, 形成了2019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清单 。
再来看2020年公布名单时的措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 加快培育一批实力强、服务广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促进平台动态调整与迭代优化,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240号)的工作部署, 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 形成了2020年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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