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湖南工业用地创新改革:探索租赁制度,先租后让( 三 )
还有一点是 , 普遍按照最高50年年限出让的工业用地 , 因为使用效率低下而屡有闲置 , 对这些用地 , 按照目前规定 , 也只能由其自行改变用途开发 , 转让或政府收购 , 因为改变用途收益、转让价格、政府收购价格往往高于出让价格 , 且很多地方差异很大 , 使用工业用地名义“圈地”获利有可乘之机 。
针对这些工业用地存在的问题 , 对工业用地供应政策进行重大改革创新的思路也在各级国土部门中开始 。 此次湖南省在2014年的地产工作也将工业用地供应机制的完善作为年度工作要点提出了三条思路 。
探索租赁制 , 先租后让 , 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和按产业分类条件招拍挂供地的制度;按照“租赁供应为常态 , 出让供应应为特例”的原则 , 针对不同产业的周期特点确定出让年限 , 减少企业圈地囤地行为;提高供地价格 , 做好工业用地取得成本价、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区域基准地价的衔接 , 防止非法低价出让 , 同时加强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出让地改变用途管理 , 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