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过程中遇到非诉具体行政行为执行怎么办?( 七 )

第三 , 申诉 。 其实申诉这个词比较广泛 , 你可以理解成一种信访 , 信访的申诉也可以理解成一种法定程序的申诉 。 那么申诉过程当中可能会向检察院要求抗诉 , 就是说进行司法监督 。 但是有些人也提出来 , 那么你在法定期限之内 , 没有复议没有起诉也没有履行 , 就超过了起诉期限 , 能不能这个时候再提起相应的申诉?其实现在在司法判例当中偶尔会出现 。 我的个人观点是可以提出相应申诉 , 特别如果说面临重大的实体错误的时候 , 法院也会审查 , 当然在具体的实务当中是有争议的 。 当然了申诉这是一个广泛的问题 , 这不是简单的一个司法用词 , 还有我们现在所采取的就关键事实 , 引入其他二人进行起诉 。 我现在就看到一个案例 , 什么案例呢?国土资源局认定这块土地是农用地 , 但是当事人又拿出一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整个的档案当中标明的没有一分的农用地 , 但是国土资源局认定成农用地以后 , 当时也没有起诉也没有复议 , 对到底是不是农用地根本没有进行诉讼审查 。 结果就搬到法院去 , 法院直接作出一个准予执行裁定 , 双方就造成一个重大事实之间的差距 。 一个说是农用地 , 一个说是国有土地 , 大家都很清楚 , 农用地涉及到耕地 , 它必然是集体土地 。 但是当时就拿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重大的一个事实错误 , 或者说是是对立 , 怎么办?我们就采取这个办法 , 我们就起了另外一个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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