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消息,国家对“这类”房产收归国有,无房族开始欢呼?( 五 )

二是应尽快完善相关的继承法律法规 , 遗产分配合法也应合理 。 特别是对现在的失独家庭来说 , 他们已经承受了巨大的伤痛 。 人老后 , 要么由非直系亲属赡养 , 要么由国家或社会上的养老机构赡养 , 而房产最为我们一个普通家庭的最大宗资产 , 生不带来 , 死不带去 , 这笔巨大的财富理应有承担赡养个人或机构的一份 。 所以 , 在继承制度设计时 , 应该考虑到这个新需求 。

综上 , 国家对“这类”房产收归国有 , 无房族开始欢呼?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这一问题 , 不夸大不缩小 , 我们更应该从这个事情上看到本质 , 从而推动与时俱进的制度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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