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濮阳4层以上老小区可以加装电梯了啦( 三 )
加装电梯须征得业主同意
《指导意见》提出 , 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满足以下条件: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改造计划且原建筑结枃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栋)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 , 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安装方案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电气安全、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 , 不影响既有住宅的整体性安全;加装电梯拟设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制定有电梯加装、管理、检验、维修、保养、更新方案;电梯运行维护方案及费用(含电费、检验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加装电梯的施工安全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落实方案等 , 并办理有关加装施工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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