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濮阳4层以上老小区可以加装电梯了啦( 四 )
申请方案要向业主公示
《指导意见》要求 , 有加装电梯意愿的集体以小区为单位的 , 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以单元(栋)为单位的 , 由本单元(栋)的业主代表申请;业主委员会或单元(栋)内的业主 , 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维护企业、社区到所在县(区)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 发起加装申请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其他单位 , 应当承担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责任和义务 , 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
有加装电梯意愿的集体提交的申请方案应包括加装用地面积、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 , 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方案、资金概算、费用筹集、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分摊、电梯安装协议及相关业主签字等内容 , 且需向业主公示 。 公示期间 , 对加装电梯事项有异议的 , 业主应当自行协商或第三方组织协商并出具调解意见 。 加装电梯设计方案不得违反通风、采光或者通行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满足加装条件的设计方案 , 规划部门将进行核实 , 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 , 并依法办理批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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