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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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底前 , 各市、县不动产继承登记(非公证)办理 , 要实现公示与审核环节并行开展 , 缩短办理时间;要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 , 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 , 各市、县至少在1个银行网点开通登记受理点;全面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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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 , 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对非权利人原因造成的不动产坐落、地址变化 , 需要变更登记的 , 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和内部协调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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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 登记机构应通过信息共享 , 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规划和预销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对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取的测绘成果 , 要同时办理信息入库 。 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 , 不得另行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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