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招聘时禁问妇女婚育情况

  招聘时禁问妇女婚育情况

  本报讯(采访人员王天淇)市人力社保局近日联合市教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 明确招用人员过程中 ,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同时还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 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 , 缓解家庭育儿负担 , 促进妇女就业 。

  依据通知 , 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 , 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 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行业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 , 当好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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