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工伤赔偿,农民工不告拿不到钱( 二 )

  本应剑拔弩张的法庭对峙却异常平和 。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通福担任主审法官 , 公开审理后认为 , 劳务公司在农民工王大鹏发生工伤事故后积极救治 , 双方矛盾不大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 , 王大鹏对其工伤待遇的主张合理 。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 劳务公司一次性给付王大鹏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万余元 。 邢经理认可 , 没有上诉 。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 许多企业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 “建筑企业和劳务企业主要害怕影响今后评奖、评优或者担心受到行业主管和安监部门的处罚 。 尽管按照项目参保了 , 依然不愿意为农民工申报工伤 , 而是选择商业意外险或者私了 。 所以出现了‘不告不申请 , 告了就拿钱’的怪现象 。 ”

  和王大鹏不同 , 沈阳农民工李帅最终放弃了工伤待遇 。 一样是受了工伤 , 伤了左腿 , 在家躺了一年多;一样是被积极救治 。 李帅不是“抹不开面子” , 而是考虑未来 。 “带我们干活的工头就那么几个 , 我这死乞白赖要待遇 , 以后哪个工头肯招我干活 , 一传十十传百 , ‘名声’臭了 , 还咋赚钱养家 。 ”李帅无奈地说 。

  让农民工放弃维权的因素还包括不懂得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 58岁的河南籍农民工郑代旭告诉采访人员 , 到法院告状发现自己连诉状都不会写 。 工作人员告诉他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他说了一上午连啥是伤残鉴定都没搞明白 。 好不容易做了伤残鉴定 , 一想到要一次次提交证据和材料 , 一次次出庭 , 对于“时间就是金钱”的他来说 , 实在是耗不起 。

  做好工伤赔付“最后一公里”

  事实上 , 沈阳市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方面开设了绿色通道;大连市司法局多次出台专门针对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维权方面的法律援助优惠政策 , 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 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免费帮助农民工维权 。 然而 , 政策实施过程中 , 还需加大宣传力度和提高社会知晓度 。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 , 工伤保险相关知识的科普 , 政府应当主动承担责任 。 通过送法律进工地、维权宣传小册子、在线普法课堂、法律咨询热线电话等方式积极宣传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 。 让更多的农民工知道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

  钟美娜认为 , 企业垫付医药费不要以为自己是做“善事” , 而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 , 职工发生工伤时 ,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王大鹏以自身为例呼吁 , 工友们应当积极主动维权 。 政府已经通过提供司法援助、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等方式努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农民工们如若自己不站出来维权 , 就会助长“不告不申请 , 告了就拿钱”情形的出现 , 损失的永远是自己的利益 。

  (应采访对象要求 , 部分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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