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风险的坑只靠传播平台填不平

  用户模仿网红“用易拉罐做爆米花”伤亡

  短视频风险的坑只靠传播平台填不平

短视频风险的坑只靠传播平台填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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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2019年上半年中国网络短视频网民规模和使用率统计图 来源: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作为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产物 , 网络短视频备受人们特别是年轻用户的喜爱 , 其中手作类视频展示的产品更因其制作新奇、操作简单 , 引发不少网友尤其是青少年观看甚至模仿 。 近日 , 山东枣庄两名未成年女孩模仿网红用易拉罐做爆米花 , 用酒精加热易拉罐引起爆炸 , 致使一死一伤 。 该消息令人痛心 , 在网络舆论场掀起责任划分热议浪潮 。

  对此 , 曾拍摄“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视频的美食自媒体博主“办公室小野”发微博长文回应称 , 女孩发生意外“不是在模仿我的视频”“这锅我不背”;被炸重伤不幸离世女孩的父亲则称 , “办公室小野”是在推卸责任……

  女孩去世究竟和“办公室小野”有没有关系?模仿短视频受伤 , 究竟是谁之过?

  追求热度警示不足 涉事网红难辞其咎

  在借助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过程中 , 蜡烛或酒精灯都是必需品 。

  “包含点燃酒精等操作 , 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视频教程属于危险视频 。 而且教程本身就是一种教学 , 容易被他人所学习、模仿 , 从而使公众以身涉险 。 ”长期关注短视频行业的公益律师赵良善说 。

  按理说 , 自媒体发布的视频内容 , 只要不存在侵权、违法事由及诱导犯罪情节 , 一般情况下发布者是无需为受众承担责任的 。 但对包含危险内容的视频作出必要的提示、警告 , 却是发布者必须要做的事 。

  “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视频没有具体的使用讲解或风险提示信息 , 发布者采用文字加上背景音乐的方式来呈现内容效果 。 赵良善认为:“无论‘办公室小野’怎样辩白 , 都无法推卸自己作为自媒体网红的社会责任——不在网络上传播带有不安全因素的内容 。 ”

  无视安全因素、忽略传播后果 , 诸如“办公室小野”一样的网红们 , 主要精力到底放在哪里了呢?

  近年来 , 短视频在网上迅速兴起 。 它的准入门槛和制作成本都很低 , 自媒体用户均可在自己的社交平台或短视频平台发表作品 。 这其中不乏纯粹出于娱乐目的短视频发布者 , 但大多数人则是看到它背后带来的巨大收益——通过观众给直播视频打赏或是热度流量变现牟利 。 为了获取流量 , 视频发布者往往制造各种噱头 , 用新奇有趣的内容吸引用户 。 热度是他们首要的关注点 , 安全与否有时并不会考虑周全 。

  “事实上 , 网上发布的很多短视频都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 此次事件中女孩的不幸离世便给短视频安全敲响了警钟 。 ”赵良善说 , “但是 , 如何防范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 仅仅给发布者设置规章、规范伦理还远远不够 。 ”

  创新乏力管理不善 平台推送有待保质

  网红发布视频时未做好安全提示 , 背后却是网络媒介给此类视频的传播提供了平台 。 “从法律意义上讲 , 短视频的发布者和短视频平台的行为属于共同过失侵权 , 即二者单独的过错行为不至于导致事情发生 , 但是两个主体的过错一结合 , 就产生了现在的过错行为 , 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 ”赵良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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