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起,这“4种”购房行为或面临牢狱之灾,很可能无处藏身( 二 )
第1种 , 伪造购房资料 , 获取购房资格
随着楼市调控不断深入 , 特别是“限购”政策祭出 , 一些想获得购房资格 , 或者获得首套房资格 , 在此前长沙就有伪造购房资格 , 制造出“伪刚需”并被判刑的报道 。 在杭州富阳区也有过类似案件 , 最终被法院判处3-5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没收违法所得 。 事实上 , 在许多城市都有相关专项要求 , 买房造假 , 可获得数年不等的牢狱之灾 。 在现实中 , 我们一些购房者往往会联合房产中介伪造购房资格 , 殊不知我们已经触犯刑法 。
第2种 , 伪造房贷资料 , 获取贷款资格
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 , 买房都需要向银行按揭贷款 , 而银行出于风险管控考虑 , 往往对房贷资格审核较严 。 在购房过程中 , 一些购房者可能会找人伪造社保、个税、收入证明等相关申请房贷资料 , 从而骗取房贷 , 一经查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9条之规定 , 根据数额大小 , 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处罚 。 所以 , 在此笔者提醒 , 我们购房者不能心存侥幸心理 , 伪造房贷资料获取下款的事情万万做不得 , 银行复审或者他人举报都可能让违规购房者受到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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