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起,这“4种”购房行为或面临牢狱之灾,很可能无处藏身( 三 )

第3种 , 签订阴阳合同 , 实为偷税漏税

在本轮楼市调控过程中发现 , 一些购房者与开发商 , 二手房买主与卖主签订阴阳合同 , 通过降低房产计税标的 , 达到偷税漏税目的 。 签订阴阳合同看似减少了成本支出 , 但实际上是违法行为 , 我们许多购房者不懂 , 往往被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牵着鼻子走 , 指哪打哪 , 所办的手续都是违法手续 。 而且相关利益方反悔 , 关联人员都要受到牵连 , 经济损失自然不说 , 而且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63条之规定 , 伪造虚假合同、隐匿应税收入将处以50%至5倍以下罚款 , 偷税金额较大的行为将构成犯罪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所以 , 奉劝个别购房者千万不要配合使用阴阳合同 。

第4种 , 假离婚买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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