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丨正式告别40年 50年 70年,房屋进入永久产权时代( 二 )
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 , 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 , 得到《宪法》保护 。 根据《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其年限是永久的 。
我们一般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 。 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 , 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 , 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 , 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
70年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 , 无非是担心到期了怎么办 。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 , 自动续期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 , 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 , 《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 。 但是《土地法》上写着 , 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 。 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 , 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 , 交多少钱 , 续多长时间 , 却并没有明确规定 。 有声音就此认为 , 这或许是在“过时的限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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