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装修未入住,物业让我补请2年的物业费,这合理吗?( 四 ) 2019-07-08 烟台市规定2015年10月1号之后 , 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 , 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 。 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 , 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 , 登记确认 。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屋空置了满一年 , 从空置之日开始就可以只缴纳70% , 物业费就可以了 , 感觉这真是一个喜大普奔的消息呢! 上一页1234下一页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