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禹州614套经济适用房来啦,这些人可以申请...( 五 )
1.初审 。 申请人将填好的《审批表》连同相关申请证明材料 , 经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 , 报街道办事处 。 街道办事处受理后 ,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 公示无异议的 , 在《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 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2.复审 。 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收到各办事处初审材料后 , 组织民政部门、公安部门、不动产中心对办事处报送初审资料进行审核 , 将审核情况通过报纸、政府网络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 接受社会监督 。
3.选房 。 公示期满后 ,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公证处 , 进行公开摇号 , 申购人按摇号顺序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 , 依次选房 。 获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 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到经济适用住房售楼处认购 , 按程序办理购房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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