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 三 )


案例3理财亏损60万法院裁决保底条款无效
2010年5月,上海商人严某与生意伙伴范某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约定严某全权委托范某炒股,范某可以用严某托管的100万元自主选股,买卖股票,炒股收益按6∶4的比例分成,如发生亏损,则由范补足委托金额,合同期为一年 。当年8月,二人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范某承认其操作失误,造成严某的资金缩水,并表示今后经有效操盘,负责恢复严某的委托金额等 。截至2012年3月底,二人经结算发现共亏损60万余元 。后严某诉至法院请求按协议约定赔偿其亏损资金 。上海宝山区法院审理后,将协议中“委托方资金发生亏损由受托方将亏损金额补足到原委托金额”的约定认定为保底条款无效,最终作出亏损部分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的终审裁判 。
宝明号风险控制中心经理提醒投资者:
随着人们对委托理财需求的日趋旺盛,各个理财机构和相关人员为抢夺市场、招揽客户,大都争先恐后地推出含有保底条款性质的理财产品 。但是,关于委托理财关系仅仅在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中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专门的特殊的规则,也就是说,个人之间委托理财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 。因此,在此要提醒大家,委托理财时,切不可轻信那些保证“无风险”的承诺 。无论合同双方是个人还是机构,都应在合同订立之前充分认识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 。委托他人炒股时,当事双方之间便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委托人,有权利了解执行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比如买进和卖出股票的时间、种类、数量,账面股票余额和现金余额等基本信息 。如果受委托人不告诉委托人具体情况,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防范委托炒股风险可事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双方出现纠纷后往往对委托人不利 。
我觉得这个不靠谱 。理财谁也不能保证你一定盈利的 。更不要说有很高的收益 。如果有人跟你这么说,收益多么多么高,你就应该警惕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损失了能否追回损失?
首先明确一下什么是个人理财 。个人理财是指根据个人生涯规划,财务情况以及风险承担能力等建立制定合理的个人财务规划,目标以及实现的过程 。
根据这个定义,你就知道包括投资自己在内的日常消费,教育期望,风险保障等等都是个人理财的一部分 。
我想你说的委托别人理财应该指的是扣除日常合理消费支出,达到教育期望以及风险保证完备的前提下的闲余资金,以增值为目的委托给别人打理 。
那么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亏了能追回损失吗?
首先说市面上正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这些产品在认购的时候都会有明确的风险揭示 。现在大多会有录音录像 。但你如果把这些条款理解为保障你的权益,那么我想真的出了问题的时候,你会哭得很惨 。因为任何理财产品现在都是不保本的,风险揭示很多条,但绕来绕去无非一句话就是亏损了,风险需要你自己来承担 。所以正规的理财,赚了钱你享受相应的收益,亏了也是要你自己承受损失,你是追不回损失的 。
其次说一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委托理财合同,多以委托炒股,投资期货等各类方式表现 。
双方书面或者口头约定保底条款,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不予认可 。
因为保底条款违反了民法上对于“委托”的定义,超过了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
在具体的判例中,大多会根据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权责相对等基本原则,衡量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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