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黑色产业链调查:地下交易代孕费最高可达150万( 三 )

  早在2001年 , 原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辅助生殖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精子库办法》) , 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 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

  接受《法制日报》采访人员采访的专家认为 , 由于上述规定只是部门行政规章 , 并且只约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 对个人和中介机构从事代孕并未明确禁止 , 加上处罚结果畸轻 , 导致出现代孕服务屡禁不止的现实 。 应从国家层面尽快完善有关代孕方面的法律规定 , 建立健全制约、监管及生育机制 , 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法律化 。

  不孕不育现象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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