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架空层电动车充电桩起火,二楼业主新装修的房子基本白做,物业被判担责50%

侵权|架空层电动车充电桩起火,二楼业主新装修的房子基本白做,物业被判担责50%

小区电瓶车充电桩不够用怎么办?杭州一小区物业想了个办法:在原本规划为娱乐活动场所的架空层加装电动车充电设备 。 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件便民的好事 , 然而不久后 , 一场意外发生了 。
【侵权|架空层电动车充电桩起火,二楼业主新装修的房子基本白做,物业被判担责50%】一场大火 ,
二楼业主遭了殃:装修白做了




2019年9月的一天 , 凌晨两点 , 杭州某小区大部分居民都在睡梦中 , 某幢单元楼下架空层突然火光四射 , 浓烟滚滚 , 经过消防队奋力扑救 , 二十分钟后大火终于扑灭 。
经杭州市拱墅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 , 起火部位为该幢1楼架空层东南侧智能充电桩下方电动车 , 起火点为智能充电桩下的一辆电动车电瓶 , 起火原因为电动车充电过程中故障引发火灾 。
此次火灾造成有十几辆电动车被烧毁 , 部分车辆的轮胎也被严重融化脱落 。 经鉴定机构鉴定 , 架空层剪力墙、一层梁、一层楼板均有不同程度受损 。
在这场火灾中 , 损害最严重的是该幢2楼业主 , 他的房屋是新房 , 此时正在装修 。 “我们新房买来正在装修 , 辛辛苦苦装了两个多月了 , 现在全都白做了……”2楼业主吴先生心痛道 。
吴先生的房子因火灾导致已做好的装修严重受损 , 需要返修重做 , 延误装修工期3个月 , 已安装的空调设备器具线路损坏 , 均已无法正常使用 , 此外还有墙面受损需要重做外墙防水漆 , 窗体及玻璃受损需要更换 。
“我们楼上的小伙子家窗户也烧了 , 墙面、地面和家具都熏黑了要重做 。 ”吴先生说 。
物业擅自安装充电桩留下安全隐患 , 被判承担侵权责任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楼下的架空层应该是给业主休闲娱乐的场所 , 不是停放电动车的地方 , 更不应该在这里安装充电桩 。 ”吴先生说 , “架空层安装充电桩后 , 也没有安装烟雾报警器、喷淋灭火装置和监控设备 , 物业没有尽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
今年3月 , 吴先生夫妇和3楼业主马先生分别起诉了物业公司 , 要求对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而物业公司认为 , 安装的充电桩没有问题 , 侵权人应该是发生故障起火的电动车车主和电动车生产厂家 , 物业公司没有过错 。
拱墅法院经审理认定 , 被告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 , 未经业主同意 , 擅自在原本规划用途为娱乐活动场所的架空层加装电动车充电设备 , 用于电动车停放、充电 , 因电动车充电故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 给两案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失 , 但依据现有证据 , 物业公司与其他侵权人的责任大小难以确定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 , 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 ,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 , 平均承担责任 。
因此 , 法院判决被告物业公司承担50%侵权责任 , 赔偿原告吴先生夫妇各项损失7.3万余元 , 赔偿另案原告3楼业主马先生各项损失1.1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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