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 , 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7月29日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 , 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后文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 ,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出席发布会,深入解读《意见》 。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意见》明确要求 , 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 , 从社会反映强烈的消防执法突出问题抓起 , 全面改革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 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风险 。 ”尚勇介绍 , 同时 , 《意见》坚持简政放权、便民利企 , 最大力度推行“证照分离” , 坚决破除消防监督管理中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 , 提升服务质量;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 , 把该放的权力充分放给市场 , 做好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 ,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 守住消防安全底线;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 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 ,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