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这“3种”买房属于违规,或面临牢狱之灾,可能躲不掉!( 五 )

按照税收管理法第63条之规定 , 纳税人伪造、隐匿、变造、相关记账凭证 ,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 , 是偷税 。 这种表面上看似“共赢”的行为已涉及“偷税” , 将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 并处少交税款50%以上 , 5倍以下罚款 , 偷税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面临牢狱之灾 。 笔者提醒 , 阴阳合同万万不能随便签 。

3.签订购房合同不规范 , 损害对方或第三方或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

买房交易活动跟其他交易活动一样 , 都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 , 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交易合同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 交易活动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 不过 , 在实际交易过程中 , 可能存在一些人为追求个人非法利益 , 比如通过胁迫的方式达成某种协议 , 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 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甚至国家集体利益 , 这些情形都属于无效合同 , 情节严重还会受到法律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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