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怎样规定的?
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 , 那是一个家的基础 , 尤其现在房价居高 , 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 , 新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少人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n网友咨询:在结婚后三年买的房子 , 但是只写了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 如果离婚的话会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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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刁乃峰律师解答:
属于共同财产的:
\n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 , 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 , 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n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 , 离婚时 , 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 , 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 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 , 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 , 人民法院进行拍卖 , 然后进行分配 。
\n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n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 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n刁乃峰律师解析:
\n《婚姻法》第十八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n夫妻共同买房的注意事项:
\n1、买房签约时 , 双方都应该亲自到场 , 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 , 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 , 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 , 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 , 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
\n2、买房准备证件是关键 , 夫妻共同买房 , 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 , 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 , 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 , 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 , 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
\n3、贷款时 , 主贷、次贷有讲究 ,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 , 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 , 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 夫妻共同还款时 , 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 , 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
\n4、房产证署名时 , 所占份额提前定 , 夫妻共同买房 , 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 , 需提前确定 , 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 归夫妻共同 ,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 , 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 , 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权 。
\n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 为了减少纠纷 , 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 , 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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