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限价11740元/㎡!9.11晋江将出让1幅商住地
----毛坯限价11740元/㎡!9.11晋江将出让1幅商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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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时间:2019年9月11日16时
\n拍卖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
\n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n地块编号:P2019-2号地块
\n地块位置:位于青阳街道洪宅垵社区、罗山街道缺塘社区 , 临近世纪公园
\n出让面积:15376㎡
\n建筑面积:38440㎡
\n容积率:1.0<容积率<2.5
\n建筑密度:15%<建筑密度<25%
\n绿地率:≥35%
\n起拍楼面价:3278元/㎡
\n起拍总价:12600万元
\n最高销售均价:11740元/㎡(毛坯)
\n晋江市P2019-2号地块大致位置图
\n具体公告如下:
\n晋江市P2019—2号地块
\n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n晋自然资告字〔2019〕37号
\n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 , 我局决定委托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晋江市P2019—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n(一)土地位置:位于青阳街道洪宅垵社区、罗山街道缺塘社区 , 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
\n(二)土地面积:15376平方米 。
\n(三)土地用途: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
\n(四)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n(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5 , 15%<建筑密度<25% , 绿地率≥35% 。
\n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P2019—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019〕78号) ,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 , 不得调整 。
\n(六)地块幼儿园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教育局关于晋江市P2019—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意见的复函》(晋教函〔2019〕17号)执行 。
\n(七)地块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按照《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晋江市P2019—2号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函》执行 。
\n(八)起叫价:12600万元 。
\n(九)增价幅度:100万元的整数倍 。
\n(十)其他相关要求:
\n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
\n2、该用地采取“限房价 , 竞地价”竞拍方式出让 , 建成后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为11740元/平方米 。
\n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 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 。 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 , 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
\n4、土地竞得人应于土地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 , 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
\n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 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 , 自滞纳之日起 , 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违约金 。 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 , 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 , 取消竞得人资格 , 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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