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1.4万就想分一半房子,这操作行不行?( 二 )

(3)结婚前支付房屋首付款 ,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 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 夫妻共同还房贷的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 。

(4)婚前一方出首付款 , 另一方帮忙供房的 , 建议在转账时做好备注 , 否则分手时这笔还贷费用 , 有可能会被法院视作赠与 , 无法追回 。

2、一方出资买房 , 登记在对方名下 。

如果出资买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 , 以对方名义购房的 , 该房屋按照共同共有处理 。 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 , 视作赠与处理 。

不过 ,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婚前有男生愿意买房给你 , 并且写你的名字 , 可千万别以为看见了爱情的模样 。 因为如果最后双方分手 , 男方完全可以撤销赠与 , 收回房屋 。

3、一方出资买房 , 登记在双方名下 。

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 分手时平均分割 。

是不是听起来很绕?不要紧 , 我们特意准备了一份测试题 , 简单测出房子到底归谁!

图片作者@陈小怡

随后 , 我们也咨询了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曹纯珂律师 , 曹律师表示 , 生活中 , 若双方共同打算出资购买“婚房” , 但因客观因素(如购房资格、贷款条件)等问题导致房屋产权证只能登记在一房名下 , 另一方又有时机出资购房的事实 , 为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建议保留相关购房的付款凭证 , 必要时 , 双方可以签订共同出资购房的协议 , 若双方进行婚姻登记后 , 可以要求对方加名 。

建议各位情侣们 , 买房不是儿戏 , 而且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希望大家合理规避风险 。

如果真的要共同买房 , 还是要谨慎处理 , 最好签订相关协议 , 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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