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 浙江工商大学 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研〔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


一、工作原则


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进行 。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校领导,成员由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各招生学院负责人组成 。2.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3.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院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巡视组,在研究生复试期间到招生学院巡查相关工作 。


三、复试实施方案


(一)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
学校复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25日开始,一志愿复试一般于3月31日之前完成,调剂复试一般于4月15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于3月20日左右开放) 。
根据学校生源情况、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原则上全日制各招生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少数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 。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
远程复试一般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复试前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
进行现场复试的学院需严格按照《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非学历教育培训、社会考试类活动组织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商大防控办〔2020〕13号)文件精神执行相关工作,即所有来校考试的考生须确保14天内未出入国(境),也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承诺健康材料(健康码、防疫行程卡等)须通过招生学院审核 。相关招生学院应制定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含应急预案),并明确招生学院1名部门负责人、1名防疫联络人 。
各招生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防替考,做到“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比对) 。考中防作弊,做到“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和“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考后,做到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招生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2. 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25人,要求初试总分、单科分数均不得低于国家线的60% 。其中,一志愿考生按其报考专业初试总分和相应国家线(总分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划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如有不足部分,按专硕类别接受调剂 。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在相应招生类别(学硕、全日制专硕或非全日制专硕)考生中顺延或接受调剂,划定第二轮复试名单,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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