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霸座、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拟与积分落户挂钩( 二 )
因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 , 行为人主动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行为后果 , 或者自愿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也可以折抵相应的罚款处罚 。 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的具体实施办法 , 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随地吐痰、高空抛物、霸座等均将有罚则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用较多篇幅规定了法律责任 , 增强法规的约束性 。 环境卫生方面 , 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 , 乱扔废弃物的 , 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 并可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 , 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并可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从建筑物向外抛物拒不改正的 , 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一千元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 , 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霸占座位、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的 , 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
物流配送等服务企业未履行安全主体职责 , 其从业人员多次违反交通秩序 , 造成社会影响的 , 由应急管理部门约谈;拒不改正的 , 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
本组文/本报采访人员 李泽伟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