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也不影响婚后财产分配,闹也没用( 二 )

不好意思 , 离婚财产分割并不是这样推算的 , 结婚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维持家庭的支出 , 不管是男方出钱还是女方出钱 , 只要是婚后财产 , 哪怕是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 , 最终房产分割时都应该算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因为这部分财产是双方婚姻续存期间购置的 。 当然了 , 也有特例 , 例如男方婚后购房时 , 双方做出了财产公证 , 公正女方对房产没有任何权益 , 但是相信大多数夫妻不会这么做 。

以上2点 , 是最为常见的两种财产形式 , 也是在买房过程中粉丝向指闻君问询最多的情况 , 所以先理一理 , 除了以上2种情形之外 , 新的法律规范下 , 对于婚前婚后的房产分割还有以下3点要特别注意:

1、如果男女双方在未确立婚姻关系(结婚证办下来)之前共同购置了房产 , 则算作双方共同的财产 , 按照一般的操作步骤 , 这种购房合作关系不存在任何纠纷和疑问 , 因为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按揭贷款等手续时 , 工作人员都有详细询问 , 这套房子男女双方占比为多少 , 如果每个人对房产占有50% , 那么即便是房贷只有男方偿还 , 最终的房产分割也应该是5:5开的 , 除非男方可以提供月供完全自己供给 , 女方没有支付的证明 , 才可以影响5:5开的结果 。

2、父母在婚前婚后赠送给子女的房产 , 写了谁的名字应该算谁的?不一定 。 根据新的法律规定 , 在婚前父母亲为自己的子女购置房产 , 如果是仅仅支付了首付款 , 月供婚后偿还的 , 则婚后还债部分算作双方财产 , 加不加名字无所谓 , 到时候都应该予以分割 。

如果婚前全款为自己的子女买房 , 则婚后仍然是房产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不影响分割 , 当然了 , 如果婚后在没有任何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 , 则双方共同拥有这套房屋产权 , 离婚分配时应该分割 。

男女结婚组建家庭 , 其实是履行一种双方共同的家庭义务 , 婚姻本来就应该建立在良好的感情基础之上的 , 如果纯粹是为了物质谈感情、为了物质分配结婚 , 这样的夫妻最终也不会幸福 。 新的婚姻法下 , 以往的房产分割套路已经不再适用 , 不要再抱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心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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