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房产证上无论写谁的名,都不再决定房子分配,再闹也没用( 二 )
如果是婚后 , 小A的爸妈出首付款的话 , 小A和小B一起月供的话 , 那么离婚后 , 谁付的首付 , 房子就归谁 , 另一方则可以获得与当年还贷支出相应比例的现金 , 部分也是根据双方婚后的还款比例来分割的 。
以上2点 , 是最为常见的两种财产形式 , 不明白的可以评论区或者私聊我 。 说完怎么分之后 , 再来说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
1、房产证不需要加太多名字 。
有些人觉得父母出钱的话 , 还要加上父母的名字 。 其实这是没必要的 。 未来要卖的话 , 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 , 还有他们未来百年之后 , 还要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你的名字 , 要缴纳税费 , 并且重新出售还需要20%的个税 。
2、还没结婚 , 双方就一起出钱买房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 , 需要注意 。 我在这里举个例子 , 小A和小B在一次相亲中相识 , 两人热恋起来 , 有打算近期结婚 。 因此 , 趁着现在房价便宜 , 马上合钱买一套 , 并且以男方名义先购买 , 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
不过 , 后来两个人相处因为性格不合 , 打算分手 。 那么问题来了 , 房贷是两人一起还的 , 但房本上只有小A的名字 。 小A不厚道地想私吞了小B之前还贷的那部分钱 , 硬要说是小B在恋爱期间赠予给自己的 。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 不用担心 , 因为存在婚前共同购房协议 。 所以即使以小A名义购房 , 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依然有效 。 小A和小B终止共同购房 , 实际是对共同购房协议的解除 , 小B是可以要求小A返还自己支付的房款的 。
不过小B需要保存好 , 当初购房发票和收据 。 还有 , 如果房价在这个期间上涨的话 , 小B是可以要求赔偿溢价部分 。
总而言之 , 新规是为了保障某一方的利益不受侵犯 , 以往的房产分割套路已经不再适用 , 不要再抱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心思 。
或许有人认为这个新规对于男方归于偏袒 , 毕竟女方要为男方生儿育女的 , 照顾家庭 。 没办法出去工作 , 独立自己的经济 。 如果某一天被男方抛弃的话 , 落得个一穷二白 。 但感情就是这样 , 说不上谁对谁错 。
男女结婚组建家庭 , 其实是履行一种双方共同的家庭义务 , 婚姻本来就应该建立在良好的感情基础之上的 , 如果纯粹是为了物质谈感情、为了物质分配结婚 , 这样的夫妻最终也不会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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