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招工和调工的区别 深圳市招调工招调工( 二 )


(三)关于申请人人事档案及身份确认问题
申请人及呈报单位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应如实申报调出单位、档案情况,按档案记载情况选择业务类型(调干、调工、招工) 。有人事档案的,需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未如实申报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档案商调的,相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
1.调干: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并商调到我市,具有干部身份的办理调干手续 。取得干部身份,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后,获得干部身份 。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 。(2)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3)由地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 。(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取消)(4)经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
2.调工: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并商调到我市,具有工人身份的办理调工手续 。取得工人身份,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1)通过原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收固定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 。(2)技校毕业生由原劳动部门办理分配手续,档案中应有由学校和区县劳动部门签发的分配函等 。(3)退伍军人的安置审批文件(区县以上民政局安置办盖章)
3.其他情况办理招工 。
(四)关于子女信息填写及子女随迁问题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子女信息时,填报“有随迁子女”的,需填写随迁子女信息,非随迁的子女信息不用填写 。申请人填写随迁子女信息时,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且符合我市子女随迁相关规定,否则在公安部门入户时将无法正常办理 。
根据我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
五.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信息并测评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或
(人才引进系统
https://hrsspub.sz.gov.cn/rcyj/)
(二)扫描提交申报材料(如申办调干、调工,由呈报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商调档案)
(三)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四)审批文件送达
(一)网上申报信息并测评 。
1.单位申办网上申报流程:
(1)注册账号:申请人及呈报单位分别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申报界面的指引,注册个人账户及单位账户 。
(2)填写信息并测评:申请人登录个人账户,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办条件、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或招工)并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
(3)呈报单位审核信息并提交: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 。
(4)准备材料:测评通过后,呈报单位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如申办调干、调工业务,需商调档案,呈报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自行商调档案,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呈报单位需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档案 。
2.个人申办网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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