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招工和调工的区别 深圳市招调工招调工( 三 )


(1)注册账号: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人才引进系统,按照申报界面的指引,注册个人账户 。
(2)填写信息并测评:申请人登陆个人账户,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办条件、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或招工)并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并提交测评 。
(3)准备材料:测评通过后,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按照《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如申办调干、调工,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 。
注意事项:
1.往年曾办理过人才引进立户的呈报单位,需办理年度业务初始化;往年从未办理过人才引进立户的,需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
2.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的,在材料正式受理前,可撤回修改后重新申报;已受理或已审批的业务无法撤回修改,可在当前业务办结后重新申报 。
3.如在我市社保部门参保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且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
4.如 “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系统选择“其它”后,自行编辑录入 。“学习、工作经历”需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至信息申报当月 。
5.“调出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
6.呈报单位及申请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和呈报单位承担 。
(二)扫描申报材料并提交
1.单位申办扫描、提交申报材料流程:
(1)扫描材料:申请人按照人才引进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及本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根据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
(2)呈报单位审核并提交:申请人扫描提交申报材料后,由呈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 。
如申办调干/调工业务且由呈报单位自行调档的,到档后,由呈报单位审核人事档案,确认其干部/工人身份、审核其上传的扫描材料后正式提交;如呈报单位无人事档案保管权,呈报单位只需对申请人上传的扫描材料进行审核后正式提交,人事档案由业务受理部门后续审核 。
2.个人申办扫描、提交申报材料流程:
(1)扫描材料并提交:申请人按照人才引进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及本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根据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并提交 。
如申办调干/调工业务的,到档后,由业务受理部门后续进行审核 。
注: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标注的受理截止时限内扫描上传并成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三)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
1.呈报单位/申请人正式提交扫描材料后,待系统显示“通过”后,该笔业务已完成受理、审核、审批环节,申请人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
2.系统显示“待受理,等待审批结果”的业务,申请人关注系统中的业务进度,如系统显示“审批同意”,申请人等待市公安部门短信通知;
3.系统显示“待受理,需现场提交材料”的业务,呈报单位经办人(单位申办)/申请人(个人申办)在《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标注的受理截止时限内,按材料清单提示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如为调工调干的,请先联系调档单位确认已到档审档后,再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
受理人员对申报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信息及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受理当日为正式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申报信息及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内容,呈报单位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经审核后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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