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利率

陕西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首套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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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 ,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多措并举 , 明确了全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下限 , 保持全省房地产贷款增速在合理区间运行 , 确保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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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10月8日起 , 对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计算方式进行全面调整 , 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房贷利率的下限 。 为贯彻人民银行总行要求 , 陕西省出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决议》 , 对全省各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做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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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的“决议”提出 , 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要求 , 加快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运用 , 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 。 决议明确 , 西安市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利率(目前5年期为4.8%) , 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70个基点(目前5年期为5.5%);陕西省除西安市以外的地区 , 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利率 , 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目前5年期为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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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 ,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积极参与配合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 。 该行是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一 , 参与制定了《陕西省房地产市场调控协调小组工作方案》 , 积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信贷增长的监测分析 , 会同银保监部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 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是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之一 , 参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620”新政) , 规定迁入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房的 , 应落户满1年 , 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 非西安户籍居民家庭 , 在西安无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 , 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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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8月末 , 陕西全省房地产项下人民币贷款余额9339.3亿元 , 同比增长16.8% , 增速同比下滑4.3个百分点 , 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8.1% 。 其中:全省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943亿元 , 同比增长7.4% , 增速同比下滑10个百分点;全省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6230.4亿元 , 同步增长21.4% , 增速同比下滑1.3个百分点 。 此外 , 目前陕西省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双双小幅下降 , 非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略有上升 , 充分体现了着力满足“刚需”购房者的政策导向 。 2019年8月 , 全省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首套房贷款中 , 平均首付比例为39.1% , 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 , 平均利率水平为1.155倍基准利率 , 同比下降0.001倍基准利率 。 执行非首套房政策的贷款中 , 平均首付比例为44.2% , 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 平均利率水平为1.196倍基准利率 , 同比下降0.005倍基准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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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一步工作中 ,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市分支机构货币信贷部门还将联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 不定期地对金融机构执行LPR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确保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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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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