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公积金能替父亲还房贷吗?官方回复来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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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经与客户电话沟通 , 了解到小梅女士拟在武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 因还款能力不足 , 浦发银行拒绝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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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您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 所以您收入需要是商业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之和的两倍 。 您可通过增加共同还款人 , 以提高还贷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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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所称“共同还款人” , 是指在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不足时 , 增加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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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贷款需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n网友:我2016年购买了首套商品房 , 当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 , 请问现在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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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您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前提是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解除商贷合同 , 否则 , 公积金中心将无法受理“商转公”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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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 转贷的相关条件: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且原贷银行同意 , 可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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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名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 不能再次申请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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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今年9月把我个人和儿子户口落地到武汉 , 准备买房 。 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在襄阳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 我们婚后曾在襄阳购买了一套房屋住宅 , 我爱人以她的公积金对这个房屋进行了贷款 , 目前没有还清贷款 , 正在还公积金贷款 , 我们只有这一套住宅房屋 。 我现在在武汉购买房屋 , 是否符合公积金异地贷款 , 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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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您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的留言 , 经电话沟通 , 了解到您配偶此前购房在襄阳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 , 家庭名下有1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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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时 , 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 建议待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 , 再行申请转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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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已延长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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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据了解 ,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30年了 , 我想知道这一重大惠民政策何时能正式实施?
\n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年我市修改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个细则 , 其中存量房细则中将原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修改为30年 , 从2019年9月12日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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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主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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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在武汉租房居住 , 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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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您所说情况 , 您因家庭经济原因准备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 , 您想租房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 。 铁路分中心与武汉市其他中心执行同样的政策 , 根据武公中规[2018
7号第九条规定 , 职工租房提取 , 需满足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主住房的条件 , 您配偶在房产局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 , 暂达不到武汉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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