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商品房教育设施配套须明明白白公示

南昌: 商品房教育设施配套须明明白白公示

10月22日 , 记者获悉 , 从11月15日起 , 《南昌市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 在预售房屋时 , 必须公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规模、建筑位置、产权归属等情况 。

据了解 , 南昌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结合教育布点专项规划 , 确定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办学规模、用地位置、用地面积 , 确保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用地的落实 。 按照“谁开发建设 , 谁完善配套”的原则 , 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 分期开发建设的居住区 , 建设单位应确保配套教育设施在首期建设完成并实施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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