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商品房教育设施配套须明明白白公示( 二 )
与此同时 , 教育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后再也不能久拖不办移交手续 。 11月15日起 , 验收合格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开发建设单位须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协议 , 由辖区教育部门举办公办学校(幼儿园)或委托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 “验收合格的15个工作日内 , 签订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协议 , 并移交工程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纸质和电子档案材料 。 ” 南昌市相关负责人表示 ,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配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 , 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办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南昌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竞买 , 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对达不到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标准的新建扩建居住区 , 规划部门应在该区域预留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 若需由开发建设单位代建的 , 应将配套教育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要求、建设时限等事项写入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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