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长沙限购政策没有放松
"multi_version":false
在经过两年试行之后 , 长沙市住建局日前正式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 近日 , 有部分自媒体对该文件进行错误解读 , 导致网上出现“长沙限购放松”谣言 。
针对网络谣言 , 长沙市住建局回复: 长沙“限购放松”“限购松绑” , 系部分自媒体对文件的断章取义 , 属不实信息 。
据了解 , 长沙市住建局2017年8月18日出台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 根据相关规定试行两年后需要转为正式办法 。 因此 , 针对在这两年试行过程中反馈的问题 , 该局进行了修订和增补 , 于今年9月29日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 但正式办法并没有涉及与现行限购政策相关的内容 。
《办法》第三条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 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 。 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是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 。 二是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 三是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 , 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 ,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 四是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 五是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以上条款与原试行办法中的条款基本一致 , 只是在正式办法中增加了 第五点: “ 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即将长沙市“923”限购政策操作细则中关于人才购房“除提交《试行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 , 另外还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 ”的规定在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 , 表明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限制 , 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 。
部分自媒体在阅读文件后 , 解读为“长沙取消人才购房落户和社保缴存时间限制 , 利好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对于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 明确‘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 , 取消前期要求的需‘稳定就业’ , 即‘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这是是对《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中人才购房政策的误读 。
“稳定就业”即“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 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住建局《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
75号文件细则》(长住建发﹝2018﹞59号)文件中 , 针对市外迁入的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的规定 , 即: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 , 落户满一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 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 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而非对人才购房的规定 。
因此 , 长沙市住建局新发布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并没有对人才购房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取消或放宽 。 部分自媒体等“标题党”推文系对政策的断章取义 , 纯属不实信息 。
《办法》规定 , 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住房后 , 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
《办法》明确 , 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 , 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 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