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再发文:严禁商品房捆绑销售、捂盘惜售
"multi_version":false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4日电 海口市住建局网站2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等行为 。
\n通知提到 , 近期 , 根据群众投诉 , 海口市部分项目商品房销售存在捆绑销售、变相加价、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 。
\n海口市住建局指出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 , 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 保持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一、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等行为;
\n二、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
\n三、严格落实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有关规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
\n四、开发单位须在销售现场准确、如实公布房源销售情况 。
\n值得注意的是 , 今年6月19日 , 海口市住建局也曾发布过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
\n该份通知指出 , 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捆绑销售行为 , 不得捆绑车位、装修包等产品进行销售;严禁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者选择二次装修或升级装修;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指标费等购房合同约定价格之外的费用 。
\n该份通知强调 , 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执行以上事项 , 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事项行为 , 必将严肃处理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