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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强迫商家“二选一”,就是在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来源:人民日报评论
近日 , 某商超企业会员店在开业首日遭遇供货难题 , 随后 , 该企业发布致歉信 , 称“竞争对手施压供应商回购买空相关商品” , 并表示反对以自身市场地位强迫商家“二选一” , 已向相关部门举报 。 相关竞争企业则回应 , “一向注重合法合规经营”“欢迎良性竞争” 。 具体情况如何 , 有待相关部门的专业调查 , 但值得注意的是 , 这并非“二选一”第一次引发热议 。 竞争是市场繁荣的源头活水 , 以自身市场优势地位强迫商家“二选一” , 既违背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 , 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都明令禁止“二选一”行为 。 事实上 , 对企业而言 , 提供更优的商品、拿出更好的服务 , 才是赢得消费者青睐的不二法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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