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彩礼如何认定? 未领结婚证彩礼应返还( 六 )
对于彩礼 , 法院认为廖某以结婚为目的依当地习俗给付赵某礼金和首饰数额较大 , 符合彩礼的特征 , 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 廖某要求赵某退还彩礼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 综合案情后 , 法院判令赵某陪嫁物品由廖某所有 , 赵某再返还两万元彩礼款 。
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据了解 ,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于办理结婚登记后返还彩礼的情形作了原则性规定 , 即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彩礼应当返还 。 办理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的 , 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 , 彩礼原则上不应返还 。
因此 , 对于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情形 , 离婚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 应首先审查是否存在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 , 当事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