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空! 海州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奖励取消( 二 )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 安置房建筑面积在被征收房屋认定合法建筑面积以内(含相等)部分 , 安置房价格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500元;

2.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 , 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认定合法建筑面积20%以内(含20%)部分 , 安置房价格在连政规发〔2014〕1号文件政策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200元;

3. 取消海政发〔2018〕41号文件第二条“货币化安置奖励”政策 。

二、关于统一货币补偿金额的最低标准

根据《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的规定》(连政发﹝2011﹞128号)第三条规定 , 征收补偿最低标准按照作出征收决定之日本行政区域内45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价值确定;征收补偿最低标准不含附属设施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助以及相关奖励和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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