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空! 海州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奖励取消( 四 )

2、超出被征收房屋认定合法建筑面积20%以内(含20%)部分 , 安置房价格在连政规发〔2014〕1号文件政策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200元 。

点评:超出合法面积20%以内(含20%)部分 , 被征收人实际支出的安置房价格在原基础上优惠200元/平米 。

3、取消海政发〔2018〕41号文件第二条“货币化安置奖励”政策 。

点评:过去由于鼓励货币化安置 , 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市民是额外给予4%的奖励(好像是这个比例) 。 而在以后 , 这一奖励将会取消 。

总而言之 , 就是货币化安置奖励取消 。 选择实物安置的 , 对应的实际支出房价将低于安置房的市场评估价 。 这一调整意味着 , 对于棚改市民来说 , 选择实物安置的优惠将大于货币化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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