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发文!12月1日起,购房有新政!( 二 )
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楼盘销售现场暗访
《通知》要求 ,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加强商品房现场销售行为的监管和指导 , 规范公示标准与方式 , 提高公示水平 , 保证公示效果 。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对楼盘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或暗访 ,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的全部在售楼盘进行现场巡查 , 确保销售现场公示和告知符合规定 。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 应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有关措施 , 如 书面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批评;暂缓销售网签;计入信用档案 , 列入行业失信企业名单;列入资质许可机关抽查或审查企业 。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应加强与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的联动 , 及时对辖区内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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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大江网、江西时政头条、江西省住建厅官网
编辑:章皓馨
值班主任:万海燕
监制:陈细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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