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紧急避险”也能用来拆迁? 千万别被忽悠!( 三 )

“紧急避险”?王江超等3人对这个词听都没有听过 。 于是 , 他们聘请了专业拆迁律师来维权 , 把吉林省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告了 , 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该紧急避险决定无效、责令被告在原地重建房屋等 。

这起“民告官”的官司在当地引起了轰动 。 很多村民并不看好结果 , 认为王江超等人是白折腾 。 然而 , 法院最终认定政府违法 。 判决结果传到村里 , 村民很惊讶 。 同时 , 这也给九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当地其他政府部门上了一堂法治课 。

那么 , 为什么王江超等三人能胜诉呢?在判决中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写道 , 涉案房屋应当由征收部门进行补偿后 , 按照征收程序予以拆除 。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 提出危房鉴定的申请主体应当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 , 而本案系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 主体不适格;九台区住建局将紧急避险决定直接贴于无人居住的房屋外墙 , 送达方式违法;该局在征收部门未予补偿的情况下 , 对涉案房屋作出被诉的紧急避险决定 , 不符合正当程序 , 应予撤销 。 但王江超等3人要求对其被拆除的房屋原地重建的主张 , 不符合该区域的整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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