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财联社11月14日电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意见搞》提出 , 数据处理者发生合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 , 数据接收方应当继续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 涉及重要数据和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 , 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报告;数据处理者发生解散、被宣告破产等情况的 , 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主管部门报告 , 按照相关要求移交或删除数据 , 主管部门不明确的 , 应当向设区的市级网信部门报告 。 数据处理者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 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 采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 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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