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套!有售有租!租金5元/㎡起!铜陵最新保障房分配事项公布( 三 )
(1)房源位置:翠湖二路北侧(老狮子山区政府后) 。 可乘4路、12路公交车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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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型、面积:高层 , 二室一厅;单套建筑面积约77平方米左右 , 最终以测绘数据为准;未装修 。
\n(3)房源市场评估价:4500元/平方米 。
\n4、逸翠苑(康居花苑二期)9套:
\n(1)房源位置:位于翠湖一路以北 , 芜铜铁路以南 , 万泰小区以西 , 皖江汽配城以东 。 可乘1路、9路、18路、23路公交车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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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型、面积:高层 , 二室一厅 。 单套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左右 , 最终以测绘数据为准;未装修 。
\n(3)房源市场评估价:6200元/平方米 。
\n5、杨村花园5套:
\n(1)房源位置:位于石城大道与杨村路之间 , 万达广场附近 。 可乘12路、23路公交车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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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型、面积:高层 , 二室一厅 。 单套建筑面积约75平方米左右 , 最终以测绘数据为准;未装修 。
\n(3)房源市场评估价:7800元/平方米 。
\n备注:上述房源价格为市场毛坯房评估价 , 实际销售按市场评估价(不含装修费)80%和装修费计价 , 如有简装修每平方另行增加300元(福景东方城销售房源中7套1楼为开发商样板房 , 装修款由开发商按2万元/户收取) , 楼层差价按实际销售价*楼层系数计算 。
02 申请条件 \n(一) 本市(不含枞阳县和义安区)户口及取得本市《居住证》并居住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口 , 可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
\n住房条件
\n(1)符合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条件;
\n(2)未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承租单位公房等政策性住房;
\n(3)未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自有住房 , 或转让自有住房不超出住房困难条件 , 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原因将自有住房转让后造成住房困难 。
\n收入条件
\n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以基本养老金为生活来源的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0% 。
\n财产标准
\n(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财产人均不超过5万元 , 且家庭总财产不超过15万元;
\n(2)现未登记拥有小型载客汽车、5万元以上(按购置价格认定)其他车辆 , 或虽登记拥有车辆但经公安部门确认遗失 。
\n(二) 纳入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居民家庭以及经房屋安全鉴定应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 , 选择保障性住房安置为唯一住房的 , 不受收入、财产限制 , 但应与原搬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 。
\n(三) 将符合上述“住房”准入条件但不符合“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 在优先保障同时符合“住房、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后 , 富余保障房房源向此类家庭仅以租赁方式供应 。
\n(四)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03 轮候顺序 \n(一) 同时符合《办法》规定的“住房、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在申请项目中作为第一优先序列 。 同等条件下 , 按以下顺序轮候:
\n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保障 , 并按以下顺序梯次轮候:
\n(1)经房屋安全鉴定应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 。
\n(2)房屋征收或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无经济能力回购产权调换房屋的被征收人家庭;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租住 , 因公共利益被征收后 , 在本市无其他产权房屋的本市居民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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