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套!有售有租!租金5元/㎡起!铜陵最新保障房分配事项公布( 四 )

\n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老人 。

\n

(4)低保家庭 , 同等条件下 , 优先解决申请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重大疾病、残疾家庭 。 申请人是因病因残单独享受低保的 , 应与其户口簿上直系亲属进行整户审核 。

\n

(5)已领取《铜陵市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证》的家庭 , 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

\n

(6)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n

(7)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见义勇为、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 符合《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的优抚对象 , 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

\n

2、同等条件下 , 无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的 , 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取得选房顺序号;

\n

(二) 仅符合办法规定的“住房”条件家庭在申请项目中作为第二序列 , 轮候规则同上 。

\n

(三) 申请家庭若未轮候到申请项目 , 选择服从调剂的 , 通过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 在富余房源中依次选房 。

04 供应政策 \n

(一) 购买保障性住房

\n

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按上述公布的价格确定 。 保障对象购买保障性住房 , 可以购买全部产权 , 也可以在出资不低于保障性住房出售总价60%的条件下 , 由个人自行选择出资份额与政府共有产权 , 签订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 , 全额缴纳住宅维修基金 。 政府持有产权部分 , 承购人3年内免缴租金 , 3年后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或承购人3年内按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价格购买 , 3年后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购买 。 承购人取得全部产权3年后可上市转让 , 并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房与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20%缴纳增值收益 。

\n

(二) 租住保障性住房

\n

保障对象承租保障性住房 , 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 。

\n

同时符合“住房、收入、财产”条件的 , 具体补贴标准为:

\n

(1)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铜陵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发放90%的租金补贴;

\n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铜陵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发放80%的租金补贴;

\n

(3)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 符合《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的优抚对象 , 四级以上残疾人员的家庭发放60%的租金补贴;

\n

(4)其他家庭发放40%的租金补贴 。

\n

仅符合“住房”准入条件 , 但不符合“收入、财产”条件的家庭发放20%的租金补贴 。

05 申请、审核、分配流程 \n

(一) 有意申请本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 , 2019年12月10日前向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 , 并提交下列材料:

\n

《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n

《铜陵市保障性住房申请项目意向表》;

\n

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件复印件;

\n

符合优先保障条件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n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n

(二) 各辖区政府将自愿申请上述房源并审核通过的家庭(申请家庭的经济、住房状况的审核 , 须经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和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进行比对审核)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 , 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至市住房城建局 , 并同步报送纸质材料 。 逾期不报或未通过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上报的 , 均视为自动放弃 。

\n

(三) 根据本期保障房各项目申请情况和供应政策 , 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局)会同市保投公司、辖区政府按照《办法》确定的轮候原则 , 分项目轮候和采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 。

06 温馨提示 \n

(一) 申请家庭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布的房源情况、各项目供应政策 , 选择申请购买或租住其中一个项目房源 , 并明确是否愿意服从调剂 。 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家庭 , 在所申请项目轮候不到时 , 本期公布项目房源内不再安排;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