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新规将至,商汤科技启动赴港上市聆讯?回应:不予置评( 二 )


14日 , 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菡律师就此对观察者网表示 , 从应当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情形的角度看 , 第十三条明确区分了赴国外上市/赴香港上市数据处理者是否需要网络安全审查的标准 , 将“处理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赴国外上市的”与“数据处理者赴香港上市 ,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分列 , 一方面是对数据跨境流动有所管控 , 另一方面对“赴国外上市”与“赴香港上市”作出了区别 , 对比赴国外上市主体如满足处理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这一数量条件的 , 一刀切全部安排网络安全审查 , 对赴港上市的公司还是给予了部分政策优待 。
她认为 ,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 , 主管机关对赴港上市不会完全阻断 , 而是以“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为需要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前提 , 但是 , 对于何种情形视为影响国家安全、企业具体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文件、如何自行预判 , 目前尚不明确 , 有待进一步完善、细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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