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点会计培训 金石会计有限公司( 三 )


其中上述(2)-(5)的具体方案应以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本协议约定与正式协议不一致的,以正式协议为准 。
4、 独占期: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最终截止日为独占期,最终截止日为2019年12月5日,如因转让方和/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导致在最终截止日之前不能完成审计评估的,则各方同意最终截止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有权在最终截止日之前与目标公司和转让方签署正式协议 。
在独占期内,若尽职调查和/或审计评估的结果无法满足金石资源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或正式协议未能获得金石资源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通过,或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金石资源有权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和转让方终止本协议,目标公司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金石资源返还定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定金的千分之一加付利息 。金石资源依据本条终止本协议的,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5、整体交易安排:
在最终截止日之前,在以下条件(“正式协议签署前提条件”)全部满足或经受让方以书面同意豁免的基础上,受让方有权与目标公司和转让方签署正式协议,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
(1)目标公司目前的土地及上附建筑物均维持正常使用,未被任何政府机构征收、征用或拆迁,且未被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
(2)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川萤石矿已经完成注销,且目标公司已取得工商主管机关和税务主管机关核发的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川萤石矿注销证明 。
(3)宁国市庄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拥有的后坑坞萤石矿的采矿权转让给第三方,完成后坑坞萤石矿的转让合同的签署工作及后坑坞萤石坑相关业务合同转签,并已向相关自然资源主管机关提交关于后坑坞萤石矿采矿权转让的申请并取得相关自然资源主管机关的受理文件 。
(4)宁国市庄村萤石精选厂(普通合伙)已向目标公司转让了其拥有的与采选矿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 。
(5)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进行了调整,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 。
(6)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拥有的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 。
(7)目标公司及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在作出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且至正式协议签署日时仍然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在重大方面不存在失实、误导﹑不正确或没有实现的情况 。
(8)不存在任何针对目标公司已发生或就目标公司所知可能发生的诉求,并且该等诉求旨在限制本次交易、或对本协议的条款、条件造成重大不利改变,或根据金石资源的合理和善意的判断,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完成无法实现或不合法或不宜继续进行,或可能对目标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经各方自然人签字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经金石资源的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承诺或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有关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的,则被视为违约 。其他方(“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在通知指定期限内予以补正 。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守约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
2.因一方违约导致其他方受到有关政府机构处罚或向第三方承担责任,违约一方应当对其他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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