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住在一起在法律上是什么


离婚以后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了 , 仍然住在一起的 , 在法律上可以算是同居关系 。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 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 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 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离婚了住在一起在法律上是什么

文章插图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