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的临床表现 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二 )


2.病因治疗积极寻找原因,并排除如缩宫素使用不当引起过强宫缩、心力衰竭、贫血、脐带脱垂等 。
(1)若为缩宫素使用不当造成子宫收缩过强,应立即停用缩宫素,并给予特布他林(间羟舒喘灵)0.2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哌替啶100mg肌内注射,也可给予硫酸镁5g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抑制子宫收缩 。
(2)若为羊水过少,有脐带受压征象,可经羊膜腔灌注补液 。
3.尽快终止妊娠 根据产程进展,决定分娩方式 。
(1)宫口未开全:应立即行剖宫产,其指征是:胎心率低于120次/分或高于180次/分,伴羊水污染; 。
(2)宫口开全:骨盆各径线正常,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者,吸氧同时应尽快助产,如采取会阴侧切术、低位产钳助娩术和胎头吸引术经阴道娩出胎儿 。
(二)慢性胎儿窘迫慢性胎儿窘迫应针对病因,视孕周、胎儿成熟度和胎儿缺氧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方式 。
1.一般处理嘱孕妇取左侧卧位休息,定时吸氧(一般流量2~3L/min),每日2~3次,每次20~30分钟 。积极治疗孕妇合并症及并发症,争取胎盘供血改善,延长妊娠周数 。
2.终止妊娠 若已接近足月妊娠,胎动减少,OCT出现频繁、晚期减速或重度变异减速,胎儿生物物理评分小于3分者,均应行剖宫产终止妊娠 。


胎儿窘迫的临床表现 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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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窘迫的临床表现 胎儿窘迫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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